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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莅临青县信誉楼商厦检查验收“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莅临青县信誉楼商厦检查验收“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管理水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带队,赴青县信誉楼商厦开展“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检查验收工作”。此举旨在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验收评估,树立行业标杆,推动全省食品销售领域整体安全与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检查验收过程中,省局领导与专家团队严格依据相关创建标准和评估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随机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信誉楼商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重点检查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食品贮存与销售过程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管控、不合格食品召回与处置流程、以及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等关键环节。

在商厦生鲜区、预包装食品区、散装食品区及后场仓库等核心区域,检查组仔细查看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食品标签标识、温度控制及保质期管理等情况,并对部分重点食品的溯源信息进行了现场核验。省局领导对青县信誉楼商厦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硬件设施投入和日常规范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初步肯定,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改进要求,强调要持续强化风险意识,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

“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引导行业自律、保障公众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育和选树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群众满意的示范单位,能够有效发挥其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省食品销售行业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此次对青县信誉楼商厦的检查验收,不仅是对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指导成效的一次检验。

青县信誉楼商厦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承担起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企业社会责任,争取成功创建为省级“食品销售示范单位”,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优质的购物体验。

下一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跟进本次检查验收结果的评定与反馈工作,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深化食品销售安全整治与提升行动,推动构建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全力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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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4 02:50:42